医院专用防辐射材料的配置要求
为使医护人员与患者在治疗过程受到的辐射伤害尽可能降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做出规定,医疗机构要为医生、技师、患者和陪检者配备相应的医用辐射防护用品及设施。
在防护用品中,铅衣是我们常见的防护用品,它是一种特殊的服饰,它的学名称作“铅橡胶围裙”,参与同室透视摄影、介入放射学操作等医疗过程的医护人员和患者通过穿着和使用相应种类的铅衣可以起到屏蔽射线的作用。除铅衣外,还有铅围裙、铅帽、铅颈套、铅防护眼镜、铅手套、铅防护屏风等防护用品及设施。
辐射防护用品:铅围裙、铅帽、铅颈套、铅防护眼镜、铅手套、铅内裤等 标准同时对X 射线设备工作场所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做出要求:
1.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2.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注];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0.025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2mmPb。
3.应为儿童的X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4.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
5.对于移动式X射线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如:重症监护、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复位等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移动铅防护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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